债权转让公告注销公告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基聚合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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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1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1-03

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基聚合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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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基聚合新材料研发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产业园(无定河镇庙滩村)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一条80kg/h的生产JM90等级的醛类聚合物中试装置;建设一条200kg/h的三聚甲醛精制生产线为间歇性运行,用于配合聚合后处理工序生产。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1,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基聚合新材料研发项目。链接::https://pan.baidu. com/s/12oQOsa_mo1xlEjPgsYRFmw提取码(请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2,纸质版。建设单位: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王昆。联系电话:18047703738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工业园区。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0日~ 2025年1月3日。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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