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0年3月,某有限公司与张某某签订了《地坪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将某小区的地坪工程分包给张某某施工。2020年4月,张某某带领工人进场施工,于同年9月底完工,工程经验收合格。2021年10月,双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结算时,该公司向张某某出具了工程款欠条,欠条中载明了某有限公司尚欠张某某工程款总计金额430000元及付款时间。张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某有限公司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决生效后,某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以短信形式告知王某某该案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某接到通知后,既未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也未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和解。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被限高后,王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告知王某某,其名下房屋已被法院查封,若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房屋将被依法拍卖,王某某表示同意。
最终,经法院评估拍卖,王某某依法履行完毕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解除了其限高惩戒措施。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