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醉酒无证驾驶,可谓错上加错、危险重重,但有个别驾驶人偏偏要以身试法,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民警巡逻至G6京藏高速公路452KM(北京方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撞停在高速公路超车道内,民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立即对现场展开勘查。
民警在询问驾驶人高某期间,发现其身上有浓重的酒味儿,疑似酒后驾车。于是,民警立即对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14mg/100ml。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时,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能提供有效驾驶证件。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高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为14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速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绝不是一句口号。广大驾驶人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更不要用自己的“小聪明”挑战法律的底线,要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解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