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简称“建设银行”)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编号:CCB2025001-NM),将其依法享有的附件一中所列建设银行对您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债权(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内容不变。
自2025年1月21日24时起,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建设银行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出让方以及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受让方,特此告知:
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之日起,您应向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并向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如下还款账户还款,直到标的债权全部还清或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您发出进一步通知。
还款账户的信息如下:
账号:124906464610601414
户名: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
如果您对本公告内容或您的标的债权及与其有关的任何付款金额有任何问题,请按如下方式进行查询: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豪悦广场5楼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15352854441
电子邮件:510536411@qq.com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