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及时报警,但总有人心存侥幸、妄图逃避法律追究和经济赔偿责任,一走了之。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者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近日,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汽车在某饭店停车位里被撞,肇事司机却早已不见踪影,请民警帮忙查找。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报警人李某讲道,当晚在饭店跟朋友聚餐,期间因为喝了几杯酒,知道饮酒后不能开车,就把车停放在停车场,自己坐朋友的车回家了。等到第二天到了饭店的停车场后,发现自己的车前杠有明显被撞痕迹,随即报警求助。
经过民警仔细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取证,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有重大嫌疑。民警通过车牌号查找到车主是张某,便立即电话联系张某,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并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张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到交管大队配合调查。
经查,事发当晚,张某驾车不小心与李先生的车辆发生了碰撞,下车检查后自认为对方车辆损伤不大就没有报警,随后驾车离开了现场。
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认定驾驶人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张某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行为,给予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申丹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