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孟某某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建筑面积为82.01平方米的房子和建筑面积为183.81平方米的别墅出售于孟某某,两套房产共计1875518元。合同签订后,孟某某向该公司支付了1797098元,还剩本息85096元未支付。之后,该公司多次催要,孟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随后,该公司将孟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本息85096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便第一时间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积极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孟某某同意10日后偿还房款85096元,该公司也同意尽快配合孟某某办理产权手续。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