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 baidu.com/s/1t-9IyNOHTGUIjoIgLFct1w提取码:ew9f;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联系13948370703索取。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针对项目附近的居民,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及单位。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 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白总。联系电话:14747755520编制单位:内蒙古博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亮。联系电话:13948370703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