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院“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获肯定聚焦终本案件法检双向赋能新左旗法院召开2025年工作会议科左中旗法院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三升三降”鄂温克旗法院圆满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聚焦重点领域筑牢诚信基石
第06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84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01

鄂温克旗法院圆满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巴彦托海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

牧民包某家世代以放牧为生,近几年,随着家中饲养的牛羊数量不断增加,原有棚圈已无法满足需求。2022年6月,包某在自家院内搭建了牛棚,没想到在2023年10月收到了当地政府制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中称,包某家院落中的部分土地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已由“村庄”变为“耕地”,其搭建牛棚的行为属于违法变更土地用途,要求其拆除牛棚,并缴纳罚款6.4万余元。

接到通知书后,包某感到十分费解和委屈:自己祖辈在此生活,从不知晓院子何时变成了耕地。而且搭建牛棚前,他向当地嘎查进行了报备,有关行政部门并未提出反对意见。同时,因近年来牲畜价格低迷,包某一家经济收入大幅萎缩,缴纳罚款和拆除牛棚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于是,包某于2024年3月向有异地管辖权的鄂温克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讨回一个公道。

为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该院承办法官与旗检察院检察官一同深入原告所在嘎查进行实地勘察,认真倾听诉求、耐心释法明理。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法检两院共同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多元化解分析会,对行政争议焦点问题进行研判,随后向案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案件败诉风险提示书》,指明行政行为存在的瑕疵,并引导行政机关进行自我纠正,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经过法、检两院和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行政机关最终撤销了对包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为其补办了合法的征占地手续,包某撤回了起诉。了解到包某家所搭建的案涉棚圈同时涉及与邻居的相邻权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当地政府,为包某另择了一处地块搭建牲畜棚圈,从根本上解决了包某的实际困难。

(多俊杰杜袭婷婷)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