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争议化解相关问题研究论公证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与发展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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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01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30

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争议化解相关问题研究

李丹青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随着辖区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行政征用、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增多,由此引发的治安、环保、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行政争议案件不断增加,复杂疑难案件、新型案件不断出现。面对新形势和办案任务,人民法院应多措并举,积极探索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效方法,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进行释法引导,使行政机关认识到其行为不当并主动予以纠正,积极做好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工作,使争议问题能够得到实质解决。

一、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基层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实施主体,能否做到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自觉推进基层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必须着力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基层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形成制约和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亟待提升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只是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短期政绩,错误地认为法治束缚手脚、程序影响效率,尤其是在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领域,习惯运用行政强制手段解决问题,结果是解决了一个问题又引发其他问题。有的地方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流于形式,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督促效果。在推进乡村治理工作中,为完成督查整改任务,不考量具体情形和群众意愿,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问题,事后还不兑现政策承诺,极大地损害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当前,诚信政府建设仍需加强,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果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基层违法行政问题仍然突出

违法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违法的现象仍较突出,部分市县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仍然较高,行政执法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仍然较为普遍。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对当事人身份认定失误,导致适用程序错误;有的执法机关平时疏于执法监管,出问题后搞“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有的地方在应急管理过程中过度执法,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县乡基层普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有的乡镇甚至没有法律本科专业人员。一些法治建设任务较重的部门没有单独设置法规科(室),法制审核把关作用难以凸显,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有的地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滞后,无法满足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专职人员严重不足,多数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有的县(区)行政编制人员少,需依靠大量合同工协助执法,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容易引发执法问题。

二、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把提高县乡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作为当务之急

首先梳理汇编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县级重点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及政策清单,明确重点学法范围。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其次,县级执法部门制定执法细则和工作指南,推广“教科书式”执法案例,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切实可行的的执法指引。最后,运用学法考试平台,依据不同岗位设置学法考试清单内容,增强学法考试的针对性、便利性、实效性。

定期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法治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活动。针对副科级以上基层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红线清单,编制基层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口袋书,制作张贴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基本守则,时刻警醒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带头示范。在干部提拔、职级晋升环节中安排法治知识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延缓任命。针对在职领导干部探索每两年开展一次提升法治素养专题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视情作出岗位调整或降级处理,倒逼基层领导干部加强法治修养。

(二)提高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针对性

围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公共服务供给便利化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方面,探索制定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通过延伸开展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激励机制,适时提请研究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高质量考核加分项。借鉴云南、四川、广西、山西等地的先进做法,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表彰纳入表彰活动管理目录,明确奖励标准、范围、实施程序。建议以政府名义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定期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同时支持辖区内依据规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表彰活动,树立典型,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至关重要。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实质化解,是赢得民心、守住民心、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应人民新期待、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政府形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时,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关于推进行政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系统工程,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长效治理和实质化解,为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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