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瑞林:2010年7月21日至2012年11月2日你向我方购买钢材,所欠我材料款35160元至今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刘萌。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刘萌履行所有欠款。通知人:陶玉增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