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备种农忙季交通安全莫忘记安全不容“挤一挤”超员行车“驶不得”酒后驾驶上高速  罔顾安全被处罚高速交警进企业  交通安全记心间高速交警显担当  暖心换胎解民忧送上交通“平安符”守护骑手出行路交警进驾校  安全“警”叮咛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902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01

安全不容“挤一挤”超员行车“驶不得”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乌拉山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民警在公庙子收费站对一辆蒙B牌照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驾驶人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转运超员乘客。

当日下午,乌拉山大队民警在西小召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在对一辆蒙L牌照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乘坐人数较多。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安全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

车辆超员会导致车辆总质量增大,对车辆的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稳定性等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做保障,一旦发生事故,极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广大驾驶人牢记“不开超员车,守好安全线”。

(哈娜)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