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检察院:“全、实、融”并举提升队伍素能丰镇市检察院成功破解离婚“长跑”困局乌海市委政法委:依法维护70名货运司机合法权益阿右旗综治中心:“三化”赋能开启基层治理新篇章伊金霍洛旗检察院:精准普法润民心  以法为盾护权益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903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07

丰镇市检察院成功破解离婚“长跑”困局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丰镇讯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检察院“‘穿透式’监督+检察听证”模式的帮助下,白某终于摆脱了困扰他近二十年的虚假婚姻登记困境。

2007年,白某与小美(化名)相识不久后便办了喜宴。2013年11月,小美不辞而别。

2023年6月,白某欲重新组建家庭,来到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法院,起诉与小美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在审查后发现,白某提供的配偶身份信息与实际不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立案。

随后,白某向民政局请求依法撤销该结婚登记。但因白某的情形不符合法定可撤销婚姻登记情形,丰镇市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

2023年11月,白某将丰镇市民政局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已超过诉讼时效11年,依法裁定驳回白某的起诉,白某遂向丰镇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2023年11月20日,丰镇市检察院决定受理该案。

接到案件后,丰镇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联合承办法官,对小美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调查发现,小美于2005年12月19日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在2007年9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时,使用了变更前的身份证号码。

为彻底解决矛盾,丰镇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听证员认为,小美利用身份证更替空档与白某领取结婚证的行为构成虚假婚姻登记行为,经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院的意见:由检察机关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民政部门及时撤销虚假婚姻登记。

丰镇市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采纳检察建议并启动撤销程序,于11月30日作出撤销案涉虚假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这桩困扰白某多年的烦心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张夜梦吴佳琪)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