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迷雾重重的事故现场,还是毫无线索的案件疑团;无论是复杂的肇事逃逸,还是棘手的“碰瓷”团伙;他总能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过硬的专业技能,抽丝剥茧还原真相,让隐藏在背后的事实浮出水面,让公平公正的阳光照进群众心田,他就是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贾双喜。自1999年8月参加公安交管工作以来,贾双喜始终坚守在交通事故处理第一线,经手办理交通事故案件2200多起,无一错案、无一投诉。他曾三次荣获个人三等功,被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聘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家。
洞察秋毫的“捕痕手”
“控制好现场,我马上到。”2024年1月9日,正在办公室整理材料的贾双喜,突然接到出警民警的求助电话称,横跨省道305线的G2511高速公路桥箱被撞坏,肇事车辆不知所踪。
“这是国家财产,初步估算损失达上百万元,一定要把肇事司机绳之以法。”通辽市交通集团职工赵某情绪激动地说。民警经初步勘查,判定肇事车辆是由东向西行驶的重型载货车辆,且所载货物顶端有金属硬物。
贾双喜赶到现场后,立即开展勘查勘验和调查取证工作。“桥箱虽然有40公分的缺口,但是路面上没有高速桥箱受损掉落的水泥,所以事故可能不是近期发生的。”为了迅速厘清案情,确定侦办方向,贾双喜第一时间组织民警召开案情分析会,围绕事故的起因、产生的后果、驾驶人的心理活动、车辆的去向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经过一番推敲论证,进一步明晰了办案思路后,贾双喜随即安排民警兵分三路进行走访调查。一组在事故现场附近走访;二组前往科左后旗某客运公司调取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三组利用“情指行”一体化平台在全旗范围内查控嫌疑车辆。
有了明确的侦查方向,案件很快取得了突破。二组民警经过逐一排查客运车辆行车记录仪,确定公路桥箱是在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之间被撞受损。这一关键线索的掌握,有效缩小了嫌疑车辆的查找范围。随后,民警逐一排查视频资料,最终在G2511高速口西侧发现了蛛丝马迹。视频显示,2023年11月21日16时10分许,一辆载运挖掘机的平板挂车停车后,驾驶人爬到车顶查看了挖掘机的工作臂后,将掉落在车上的水泥块抛掷至公路北侧。发现此线索后,贾双喜立即带领民警前往抛掷点,并成功找到了水泥块。通过对比分析,发现该水泥块与高架桥缺损处水泥的外观、质地一致。民警通过查询该车辆登记信息,很快便将肇事司机王某某抓捕归案,王某某对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每当贾队长抵达案发现场,他那双‘火眼金睛’总能从细微之处发现线索,揭开案件真相。”队里的民警告诉记者,跟着贾双喜出现场,是提升业务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交通事故成因错综复杂、情形各异,往往一个看似简单的事故,背后却牵涉着很多复杂的问题。为了厘清案件事实,还原事故真相,准确划分责任,贾双喜秉持着“事故不查明绝不松劲”的原则,千方百计寻踪觅迹、锲而不舍还原真相、全力以赴守护公正,用实际行动印证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现场有遗落的零星塑料碎片,呈西向东散落状分布,肇事车辆应该是由西向东行驶。”2023年6月16日,科左后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省道305线有一名男性仰面倒在路上,面部有血迹。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施救,发现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确认死亡。接到报案后,贾双喜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工作,并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经过仔细勘查,民警在现场收集到了少量的痕迹物证,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丰田牌轿车。贾双喜经过研究分析,制定了一套严密的侦查方案,部署一组人员对案发时段途经省道305线的所有黑色丰田轿车逐一进行排查,另一组人员负责调查走访事故现场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
“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将案件侦破,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贾双喜暗下决心。他和队友们不分昼夜连续奋战,对可疑车辆逐一排查、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尽管眼睛熬红了、嗓子也哑了,他却不敢有丝毫懈怠。最终,在案发当日途经现场的一辆白色小客车的行车记录仪里,民警发现了死者生前的影像,据此锁定了事发时间,并循线排查出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6·16”亡人交通肇事案成功告破,切实保障了受害人和家属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交通事故无小事,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日积月累的工作经验,更需要一丝不苟、公正为民的工作态度。”这是贾双喜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句话既是他的工作信条,也鼓舞激励身边的人不断精进业务水平。
初心不改的“攀登者”
“我想反映个情况,我可能遇到‘碰瓷’的了……”2020年5月5日,科左后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
“夜间行车不开车灯,看到过往车辆刻意加速,这些举动确实有些反常……”,该起交通事故很快引起了贾双喜的注意。通过勘查事故现场、剖析报案记录,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贾双喜敏锐地察觉到该起事故存在“碰瓷”嫌疑。于是,他带领事故中队民警集体分析研判案情,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寻踪觅迹、还原经过;从每一个疑点突破,抽丝剥茧,查找“元凶”。与物证对话、与痕迹“过招”、与嫌疑人斗智……最终,民警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将此案定性为“利用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随后,该大队民警顺藤摸瓜、深挖彻查,成功将“5·05”交通事故涉案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经查,该团伙曾多次利用“碰瓷”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该案的成功破获,不仅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交通‘碰瓷’违法行为手段较为隐蔽,‘碰瓷者’通常利用车主怕麻烦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广大驾驶人如遇到疑似‘碰瓷’行为,要注意留存证据,并及时报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贾双喜不仅能让物证说话、让真相显现,还能敏锐地识别典型案件,并将其作为生动的法治教材,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传递给广大驾驶人,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20余载从警,时光不改初心。贾双喜用忠诚和担当为群众托举起了正义的天平。岁月带走了青春,岁月蹉跎了容颜,但始终不变的是他“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