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占用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4年1月,海南区检察院收到海南区人大代表反映,都思兔河道内存在鱼塘占用河道的情况,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海南区检察院经初查认为,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对本辖区的河道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遂于1月15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取证、调取书证、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明黄河河道被违法占用的事实。1月26日,海南区检察院向海南区农牧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鱼塘侵占河道的行为。该局在整改期内未采取任何措施,亦未书面回复。同年4月17日,海南区检察院向海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海南区农牧水务局依法全面履行对违建鱼塘的监管职责。
案件审理过程中,海南区农牧水务局积极履职,拆除违法占用河道的鱼塘,共清理堤坝1000米,累计土方3.5万立方米,消除鱼塘占用河道对行洪安全的影响。经海南区检察院实地复勘确认整改成效后,海南区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