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内蒙古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燃气管道报装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1]第99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0471-461488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仲裁送达公告
高鹏飞:
我委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维邦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2024)鄂仲字第0080号】一案,该案仲裁庭已于2024年12月9日作出(2024)鄂仲字第0080号《裁决书》。现将上述《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502室领取(联系电话:04778379484),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仲裁公告
呼和(身份证号15010420020417011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子鹏与被申请人呼和之间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4]第73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张海鹤,联系电话:0471-467994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债权转让暨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由内蒙古城市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摘牌,并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依据此,已将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津民初19号判决书项下的剩余全部债权,转让给内蒙古城市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现特此告知上述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须依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津民初19号判决书,向内蒙古城市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该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义务。
内蒙古城市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正路4号街坊(万融时代广场7层)
联系电话:0477-8182679
公告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城市发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13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被执行人通辽中环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2025年5月7日将(2016)内0502民初2465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对你享有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姜正宇。请你自收到本通知后,直接向新债权受让人_姜正宇履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款项支付、利息计算及其他相关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原债权人):李红伟
2025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科技日报内蒙古记者站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签发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遗失,证件号码:内蒙古【2020】10007,特此声明。
塔拉(身份证号:15272419890902091X)系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公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501202260429129。因保管不慎,于2025年5月6日遗失律师执业证,现声明作废。
赵宝平将残疾人证遗失,证号:15263419700617091X23,声明作废。
贾瑞支不慎将中国人寿入司押金收据,金额500元遗失,声明作废。
包头市昆都仑区沙驰服装经销店,公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30050542,财务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30050543,法人章丢失,法定代表人:张楠,印章编号:1502030050544,声明作废。
赵婧,杨浩杰将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金宇新天地项目出具的C-821号房购房款收据遗失,收据号0747636,金额15000元;收据号0646491,金额89111元,C-822号房购房款,收据号0747635,金额15000元,收据号0646493,金额89111元,现登报声明。
阎语楠《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19年5月8日20时33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阎岩,母亲:徐琦,出生证明编号:T150043378,声明作废。
不慎将赵小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证明编号:L150020962,声明作废。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