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高难度废水(液)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I⁃ tAEq4mKHQHW1l-f7qL2w提取码:t1xu。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三、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