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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1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21

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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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祯)5月20日,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5月19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法观视界·鹿法论坛”第五期专题讲座暨民营经济促进法解读与实务应用专题普法宣传讲座,全市两级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和近百位杰出民营企业家代表现场聆听了讲座。

记者了解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共九章七十八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到实处,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讲座中,包头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董婷婷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解读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及实践意义,并就通过法治化手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与现场人员互动交流。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其中,在招投标、融资领域等设置的反歧视条款和创新激励条款,以立法形式让我们同国企、外企一样,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李靖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保护伞”,也是合规发展的“戒尺”,督促民营企业不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包头市包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文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我们的支持由过去的‘运动式帮扶’升级为‘法治化护航’,真正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有力提振了民营企业的信心和安全感。”

包头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宋博表示,此次讲座不仅是对法律实施的提前预热,更能帮助大家第一时间准确把握政策法规的精髓,为民营企业经营、创新发展提供参考,为包头市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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