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施行最高法发布新司法解释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办理规则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91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21

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列出了11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多部门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协作机制和具体职责。

工作指引突出了劳动法律监督协同的重要性,明确深化检察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衔接协作,推动解决劳动者权益保障重点难点问题。强调支持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工作指引重点强调促进新兴领域发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各部门将联合推动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常态化协商,健全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联合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平台阵地建设,打造“一体化”“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各类调解力量入驻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劳动者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人民日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