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看似简单,处理起来却繁琐复杂,双方当事人也头疼不已。近年来,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日趋复杂,其中,因不同部门程序各异,致使事故鉴定结果争议频发,进而引发重复鉴定、诉讼周期冗长、赔偿标准争议繁多等问题。在传统调解模式下,公安机关与法院鉴定标准存在差异,致使鉴定结论可能被推翻、引发二次鉴定,同时,鉴定周期过长与案件审理时间过短的矛盾凸显。
为了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与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共同构建了“鉴调诉”一体化交通事故处理调解新机制,推动两部门工作机制有机融合,降低重复鉴定率,缩短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减少诉讼案件数量,高效节约司法资源。据了解,目前,乌达区年均发生交通事故千余起,其中85%的道路交通纠纷案件已在乌达交管大队成功化解,剩余的“疑难杂症”问题便移交到乌达区法院。
乌达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武笑介绍,为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释明“诉前鉴定”的优势及相关诉讼程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当事人开展鉴定。收到鉴定结果7个工作日内,该院再向乌达交管大队反馈鉴定结果。有了诉前鉴定提供的专业性参考意见,当事人对自身诉求有了合理预判,此时,立案庭工作人员会趁热打铁,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托给乌达交管大队进行调解。如调解未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进行诉中调解的,可由交管大队进行调解,也可以协调法律咨询专家、乌达区综治中心开展联合调解,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若调解失败,则进入立案审理程序。
2021年12月底,史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与韩某驾驶的载有赵某的电动车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赵某、韩某受伤,两车同时受损,经事故勘查,交管部门认定史某与韩某负同等责任。因事故发生时,史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保险处于保险期内,赵某就赔偿事宜多次与史某、韩某、某保险公司沟通,但因保险公司不认可其单方委托鉴定的伤残等级、护理费、误工费等事项,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权益,赵某诉至乌达区法院,并请求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评估鉴定。不久后,由乌达区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双方当事人对该结论均无异议。随后,这起案件再次交由交管部门进行调解。2025年3月26日,在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谈起“鉴诉调”一体化调解机制,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三级辅警、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伟深有感触地说:“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犹如缠绕的线团,让当事人难辨诉讼对象,肇事司机、车主、挂靠单位与保险公司的权责边界模糊,肇事方的推诿扯皮,经常使受害方陷入找不到人、赔不起钱的困境。而伤残鉴定动辄数月,价格评估也总是争议不断,不仅为当事人增加了繁杂的流程,还拖延了案件审理进度。自‘鉴诉调’一体化调解机制运行后,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乌达区法院提前介入,开展伤残鉴定、财产损失评估工作,帮助当事人明晰赔偿范围,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成功率。”
对于乌达区法院和交管部门建立的“鉴调诉”一体化机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服务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理赔部法务负责人白波、内蒙古邦铎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继林表示,有了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鉴定意见,纠纷就能快速化解,极大地为群众减轻了诉累,同时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
从交通事故现场到法院审判庭,从调解室到审判一线,乌达区法院与乌达交管大队用跨部门协作的“金钥匙”打开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治理新格局。今后,两家单位将重点推进机制标准化建设,致力于形成省级地方标准,让更多群众享受到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