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屠凤阳)近日,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标志着该院在司法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就。
近年来,该院以党建为引领,创新构建“司法+文明”工作体系,持续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相融互促,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审判执行质效连续位居全市前列。
工作中,该院不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打造“一窗通办”窗口,完善“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功能,积极搭建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立案等智能诉讼服务平台,确保线上“一步到位”,线下“一次办好”,让司法服务更便捷、更暖心;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用实际行动展现司法为民担当,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并首创“执行110”运行机制,将常态化执行与“终本清仓”“金秋亮剑”“冬猎”等涉金融、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相结合,线上线下齐发力,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托全旗9个基层法庭、7个巡回审判点、284个法官便民服务点和17个“云上共享法庭”,调处纠纷超万件,创建19个“无讼嘎查村”;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助力街道创城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包联小区开展共建活动;率先建立3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实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放鸟归林、引流冲污等替代性恢复举措,创新“补植复绿”等判决执行监督机制,扎实践行修复性、预防性司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翁牛特旗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新起点,继续深耕司法文明沃土,让法治温度更加可感可触,以更昂扬的姿态书写司法文明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