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有关规定,2025年5月6日,内蒙古融城盛源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聚时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融城盛源实业有限公司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以下债权、担保权利及相应利息、罚息、延迟履行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依法转让给重庆聚时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融城盛源实业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重庆聚时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立即向重庆聚时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融城盛源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聚时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