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科尔沁草原,绿意涌动,万物勃发。在这个生机盎然的美好时节,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在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如期召开。来自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团队的负责人充分交流,积极沟通,共商“地铁协作”细则,共话环资审判未来。
毁林毁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启动以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触角,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了常态化“地铁协作”机制,织密了全方位环境保护网络,筑牢了多维度生态安全防线。
协同配合、凝聚合力,打好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攻坚战;多方联动、携手共治,书写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答卷。“地铁协作”机制的开创,走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法新路子,传递了守护生态、改善环境的法治“好声音”。
研究案情。吴健摄破壁垒创思路
翻开“地铁协作”新篇章
看着原告递交的撤诉申请,刘娟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5起案件均为环境资源行政处罚案,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地铁协作”机制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领域的成功实践,为日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作为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娟深知,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协调化解面临多重挑战,尤其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之时,案件的处理格外引人关注。一朝化解,实属不易。尽管过程艰难,但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道路上,他们不拘于一案一事,充分发挥“地铁协作”机制的强大效能,与地方单位强强联手,想方设法寻找案件突破口,坚定不移守护生态根基,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以真真正正的智慧实现案结事了。
多方联动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办好案件,“地铁协作”的实质化运行,开创了崭新的纪元,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通辽市、赤峰市部分环境资源案件。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启动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高位部署、统筹协调,与地方法院、公安、林草、自然资源等多家单位召开会议、同堂培训,携手打造了横向沟通、合力攻坚的“地铁协作”全新模式。4月18日,随着第一份“地铁协作”机制的签署,标志着“地铁协作”走向了生态保护的广阔舞台。
当日下午,通辽市扎鲁特旗委政法委、扎鲁特旗公安局、扎鲁特旗司法局、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5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签署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协作机制》(简称《机制》)。
《机制》中明确规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实行信息共享机制,推行联动办案机制。同时,各单位就强化办案协作、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行刑衔接等达成一致。《机制》的签署,打破了地域壁垒,实现了信息共享,畅通了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
此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按照“地铁协作”机制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开展,西辽河畔、红山脚下、田野牧区、山间林场,留下了干警行走的足音,他们以法之名,共赴一场生态守护之约。
“只要工作中遇到问题,我们就会及时协商解决。”刘娟说,《机制》的签署翻开了“地铁协作”的新篇章,随着协同配合的日益深入,打击的力度、办案的效率、形成的效果有了质的飞跃。
合力打击违法犯罪,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地铁协作”机制的成功实践,畅通了线索移送渠道,统一了案件办理标准,破解了复杂案件办理等各种难题。
凝共识聚合力
共绘生态保护新画卷
“以前,法庭使用、警务保障等各种问题都需要我们专门协调;现在,不管去哪里开庭,地方法院都会积极配合,都能保证庭审正常进行。”要说对“地铁协作”感受最为直接的,莫过于一线办案人员,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刘丽说,“地铁协作”给法官办案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帮助。
同频共振,一体推进,为毁林毁草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合力攻坚,赋能发展,为毁林毁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交出了满意答卷。在这场攻坚战中,地方给予的鼎力支持发挥了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
据通辽市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工作人员、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王金宇介绍,全区启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以来,通辽市委、市政府统筹执法司法力量,创新性地将“地铁协作”机制纳入整体布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毁林毁草案件办理力度,通辽市强化“地铁协作”工作机制,细化协作职责与流程,为“地铁协作”搭建起完整的制度框架,确保了“地铁协作”机制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林草等行政执法单位与公安机关、铁路司法机关建立线索双向通报机制;政法各单位与铁路司法机关统一案件办理标准,严格落实行刑衔接;选派资深办案人员与铁路司法机关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共同研讨法律适用、完善证据链条。
5月1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通知,就推动地方法院协同配合铁路运输法院做好环资集中管辖工作出台指导意见,为“地铁协作”助力加码。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部署,高效落实。6月3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配合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做好环资集中管辖工作实施细则》印发,就地方、铁路法院加强立案阶段、审理阶段、执行环节,以及环资领域、环资审判队伍的协同配合、协作交流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自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地铁协作’发挥了巨大优势,对案件审理和生态保护意义重大。”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伊日乐图说,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的建立,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增强了执法司法合力,促进了生态修复的落地,实现了惩治违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
乘着“地铁协作”的强劲东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扬起时代的风帆,通过跨区域司法联动,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全力以赴打好毁林毁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攻坚战,护航生态岁岁安澜,奏响北疆奋进强音。
(梁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