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纸质财政票据相关信息通知》的要求,通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按照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内及系统外符合核销条件的纸质财政票据,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遗失,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票据号一旦流入社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负责。特此说明
通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