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近日,巴彦淖尔市委政法委与巴彦淖尔市中院、检察院、司法局召开座谈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从“前端源头预防、中端定分止争、末端规范纠偏”的角度出发,围绕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职责制定了15条举措,强调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突出行政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作用,构建多元协同的争议化解新格局。
《工作办法》强调,对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申诉,要用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协同法院、司法局、行政机关等有效化解行政裁判正确、当事人诉求合理却未得到支持的行政争议,促进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回应当事人实体诉求,促进案结事了。要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推动重点领域行政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等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配合。
《工作办法》的签订,是凝聚各方共识,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落实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有效探索,有利于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推动形成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