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利息截止到2022年7月(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