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6月20日,由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自治区公证协会举办的《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培训班,在全区各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步开展。
据了解,《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司发[2025]1号)由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在1988年原文件的基础上修订发布,于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施行后将对公证业务和管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培训由自治区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王海云授课,王海云详细解读了《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并结合实际,分析了公证档案在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