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人民法院正经历着从“重结案”到“重解纷”的深刻转变。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着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有力量。
将“关键小事”当作“心头大事”。在审理一起高龄老人离婚纠纷案件时,考虑到老人的身体情况,办案法官将法庭“搬”到社区,以共情意识妥善做到案结、心结双解。在调解涉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时,法官积极主动促成双方约谈,通过耐心调解,最终企业与工人达成还款协议,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案结事了”转向“事了无讼”。该院把先行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武器,目前已通过“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纠纷117件,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实现了矛盾纠纷从“事后解决”到“事前化解”。
从“被动司法”迈向“主动治理”。该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破传统“坐堂问案”的被动局面,依托“兴枫桥”多元解纷调解室和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社区企业,实现了风险早预警、矛盾早发现、纠纷早介入,确保调解走在成诉前、司法指导走在调解前、法治宣传走在纠纷前。同时,通过以案普法和判后答疑,让群众在“看得见的正义”中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从“重结案”到“重解纷”,转变的不只是工作理念,更是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固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化解大量矛盾纠纷,让法院不再是“打官司的地方”,而是“解决问题的地方”这一认知更加深入人心,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司法力量。
(固阳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