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以多元解纷织密矛盾化解“网络”,用普法宣传播撒法治文明“种子”,借“电子送达”搭建司法为民“数字桥梁”,凭“两状”示范文本打开规范诉讼“便捷之门”,一系列创新举措为鄂尔多斯市“暖城”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勾勒出法治与发展同频共振的壮美画卷。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发展”主题调研活动
“政法协同·知产护企”暨知识产权集中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协助群众操作VTM诉状辅助生成机
高效解纷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本以为申请强制执行后,得等很长时间才能把钱拿回来,没想到还没开始执行就拿到了钱,谢谢法院帮我督促对方。”一名申请执行人感激地说道。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某黄金珠宝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7万余元货款及利息。执行立案阶段,法官认为该案件标的额小、当事人沟通顺畅,具备调解可能,遂联动诉调对接中心开展执前调解。调解人员充分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日下午即清偿全部欠款,案件实现一次性高效化解。
为了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立审调执一体化”机制,在执行立案初期精准识别适宜调解案件,对案件进行执前、执中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升了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为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机制,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积极参与地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诉讼服务中心与地方综治中心规范化融合共建,鄂尔多斯市推动9家基层法院的速裁团队和诉讼服务中心部分职能窗口共计156名干警入驻综治中心。积极推行“法院+工会+人社”“法院+商会”等联动调解新模式,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指导,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节约审判资源的同时,让矛盾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
延伸职能做好辖区企业“贴心人”
“建议协会出台行为指引,引导、规范保险公司在保险人代为求偿权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侵权人联系,并通知其参与定损过程……”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几起保险公司诉事故侵权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发现,保险公司为投保人赔付后向侵权人追偿过程中,车辆定损和维修过程中不通知侵权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未参与维修过程,侵权人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极度不信任,不认可车辆理赔金额,对立情绪严重。
“十分感谢法院对保险行业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司法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协会第一时间开展专项调研……”某保险行业协会立足车险理赔代为求偿工作的开展情况,探索建立代为求偿案件处理规范流程,明确表示正在规范、优化“通知侵权人”的流程。
鄂尔多斯市中院将司法建议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口和有力抓手,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化司法助企服务,通过司法建议精准“开方”,帮助企业发现经营风险漏洞、不规范问题,引导企业诚信依法依规经营。今年以来,该院共制发涉企司法建议122份,收到反馈122件,回复反馈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将“开门纳谏”和“叩门访企”相结合,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来到法院交流座谈,及时了解企业诉求,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场进行解答,并将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反馈给相关业务庭室,作为日后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扎实开展“访企问需”活动,定期走访调研辖区内企业,围绕企业核心业务问题开展普法宣传、风险提示和法律指导,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订单式”司法服务。
硬核守护织牢知识产权“防护网”
某广告公司从原创作者处购得AI图片后,发现鄂尔多斯某学校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该图片。该广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学校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道歉、赔偿。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受理后,针对AI图片是否构成作品及权利归属等争议焦点,法官释法析理、援引案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学校删除侵权内容并赔偿损失。
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立足群众多元化需求,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普法、消费维权“五进”等活动,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消费维权知识融入日常普法,推动维权知识下沉基层;紧扣前沿领域,围绕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智能网联创新中的专利布局与技术保护等热点议题开展研讨交流,录制“技术无界、权利有界-守护AI时代的智慧结晶”普法宣传视频,为知识产权保护注入新动能;强化区域协同,携手呼包鄂乌司法公信建设联盟,共同推进知识产权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跨区域协作机制,在执法联动、案件研讨、普法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联动部门力量,开展专业宣讲,围绕商标保护、专利侵权判定、商业秘密维护等企业核心关切,提升企业与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发布典型案例,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一系列活动精准对接不同群体需求,既有覆盖面广的普惠性宣传,也有聚焦专业领域的深度研讨,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让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智慧领航点燃司法为民“新引擎”
2024年5月20日,在鄂尔多斯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的被告公司不同意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并表示希望收到纸质材料。鄂尔多斯市中院采用目的地集中打印方式,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5月20日16时48分,工作人员通过线上平台发起邮寄送达任务。17时42分,辽宁省大连市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完成文书打印封装并开始投递。次日10时27分,被告公司签收文书。该案件从发起送达任务到签收共耗时不到18个小时,较之过去一周甚至十多天的线下邮寄送达,司法专递电子面单改革大大缩短了送达时间。
鄂尔多斯市中院聚焦“送达、保全”两大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在线保全、电子送达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助力纠纷高效化解。在送达阶段,该院依托集约送达中心,简化送达流程,打造出以“电子送达为主,邮寄、外出、公告送达为辅”的“一站式”送达“高速路”。2025年以来,集约送达成功率达90.24%,电子面单使用率达83.33%。此外,该院率先在自治区范围内开通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约送达服务,助力构建高效、便捷、透明的跨境送达体系。在保全阶段,该院依法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合理性,尽量选择对被保全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有效发挥诉前保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优势。
为持续畅通涉企维权通道,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专设“涉企案件服务窗口”,实现涉企案件立案“一次办结”,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全。深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应用,实现企业诉讼材料“网上传”、立案流程“网上走”,让企业“一次不用跑”就能完成立案。积极推广“两状”示范文本应用,切实发挥“要素式”示范文本在降低诉讼负担、前移争议焦点、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构建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体系。同时,在立案大厅设置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机,实现诉状“一键生成”,努力构建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体系。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提升“法优暖城”品牌效能,全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