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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7-08

我国首个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部门规章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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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近日出台《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领域首个部门规章,将为代码确定的权威性、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统一性和应用的有效性提供制度保障。办法共20条,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介绍,《办法》规范的行政区划代码,是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根据编码规则确定、公布的行政区划建制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数字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是行政区划建制法定主体地位的重要标志和标识,通过一串6位或9位数字的行政区划代码,反映着行政区划建制的行政层级、隶属关系、建制类型等关键信息。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就是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也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重要基础码段。

据了解,一定时期以来,由于行政区划代码的管理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带来了确定代码的责任不明确、规则不健全、程序不完善以及代码发布不及时、信息获取难等问题。《办法》对行政区划代码管理进行了全流程制度设计,贯通了科学有序编码、及时权威公布、规范统一应用等环节,实现编用结合的管理闭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将保证代码管理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开展。

《办法》明确了确定代码的主体和规则。规定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明确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代码的数字位数和组成,规定了各个号段代表的不同建制类型,提出了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等编码要求。

《办法》还对代码公布作出制度性规定,明确代码公开发布的载体、形式和频次等,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及时的代码数据。代码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考虑到各方面对年末、年中等时点代码全量信息的需求,民政部每年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发布一次全国代码信息,同时规定,省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发布一次本地区乡级代码信息。

燕翀表示,民政部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代码信息数据管理和应用研究,推动拓展代码应用场景,更好发挥代码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的应有作用。

(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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