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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8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7-08

中能建敖汉旗及元宝山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40万千瓦风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能建敖汉旗及元宝山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40万千瓦风电部分);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

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0MW,新建64台6.25MW风力发电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6MEJpLDpcQIqKOxtln1GMw?pwd=2sjj,提取码:2sjj

建设单位: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赤峰)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3691367397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7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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