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诺邦生物科技动物资源绿色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诺邦生物科技动物资源绿色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为促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拟采用杂盐对皮料进行腌制保鲜。本次变更建设规模不变,仍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4500吨工业明胶、年产4500吨颗粒胶;二期建设年产9000吨工业蛋白、年产4500吨工业明胶;三期建设年产4500吨工业明胶。配套建设各生产车间、仓储库、综合办公楼、生活楼、配套生产辅助区及附属生产等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 com/s/11mVMROLbhFjQglbbvt2C0g(提取码向建设单位索要)
2.纸质版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诺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亚奇
联系电话:18949180119
邮箱:373643466@qq.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清水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二楼20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内蒙古诺邦生物科技动物资源绿色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公众意见调查表。doc
链接:https://pan.baidu.com/ s/1Ipu86O0EpOzJ8ZUKt6GrvA提取码:xx1q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诺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