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王某斌(身份证14223219XXXXXX1596)李某伟(身份证61272919XXXXXX4213),张某银(身份证14223319XXXXXX6173)3名同志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且连续旷工均在15日以上,我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无法联系本人及同住成年亲属且没有亲属详细通讯地址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法送达。为了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限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视本人自动离职。特此公告。内蒙古仲泰酸刺沟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