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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2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7-15

分类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仲裁公告

内蒙古意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黄磊与你公司之间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4]第50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仲裁公告

呼和浩特市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赵艳芳与你公司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3]第58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债权转让通知

高映维: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汪雪峰与高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汪雪峰将其对债务人高映维享有的案号为(2018)内0602民初6153号的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借款人民币130000元及利息等相应债权转让给高密。

望债务人高映维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高密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人:汪雪峰2025年7月15日

■关于认领遗体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置方法》(呼民政发[2024]90号),现对以下遗体进行登报公示。

2018年7月13日,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台什村该男子烫房顶从房顶上面部朝下掉下,该男子送至医院已无生命体征。遗体特征:男性,上身着黑条白格半袖T恤,下身着蓝黑色裤子,双足着黑面白底布鞋,遗体长度约155cm。

如有关单位或亲属知晓相关信息请与玉泉区公安分局小黑河派所联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玉泉区公安分局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火化遗体。

联系人:戴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471-5303810

18647158605

特此公告

玉泉区公安分局小黑河派出所2025年7月15日

■公告

东胜区东城国际小区13-18号楼业主:

根据2025年7月10日鄂尔多斯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力化解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最新消息,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邀您办证。市不动产中心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市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本着群众无过错原则,全力推进解决历时遗留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应化尽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通知以下小区办理产权证。由鄂尔多斯市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东胜区东城国际小区13-18号楼也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名单内。我公司现通知13-18号楼业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认购协议书和收据原件、两共基金和契税票据,从公告之日起15日内来我公司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因我公司有司法纠纷,如果因业主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与我公司无关,由业主自行承担。

鄂尔多斯市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15日

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公告内蒙古国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在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康复路西北建设的华侨新村工程,依法应当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经本机关对你单位申请列入遗留项目办理产权提供的材料核算,你单位1-9号楼应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33002050元(大写:叁仟叁佰万贰仟零伍拾元整)。请你单位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前往本机关办理缴清费用相关事宜,并将整个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报送到本机关。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本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被退回,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取《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新发改人防缴费决字(2025年)03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7月15日

■催告书

郭燕青(郭燕青:女,汉族,41岁,身份证号码152630198410145627,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香林郡小区1号楼4单元1302,联系电话13015002048):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5年4月22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卫医健罚(2024)2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75640元整、加处罚款70000元整交至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到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7月15日

工伤保险基金

先行支付偿还事先告知书公告

喀左县兴顺达钢构彩板厂(经营者:王文财,公民身份号码:132902197103124976):

因你公司未按时支付张秀云工伤待遇,我局已按规定为其先行支付工伤待遇。经过直接送达、电话联系、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处取得联系,现我中心依法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事先告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喀左县社会保险事务服务部工伤股领取本告知书以及相关文件,逾期不领取视为已经送达。

联系人:冉股长

联系方式:0421-4832645

喀左县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李子轩《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21年9月23日21时43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李文杰,母亲:张春艳,出生证明编号:T150035407,声明作废。

朱轩磊《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09年9月25日15时18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朱德春,母亲:张春华,出生证明编号:J150213256,声明作废。

李冬平不慎将托县亿福家园小区购房合同、收据丢失,楼号B3-1-101号房,面积99.9平方米,单价3738元/平方米,总价373426元。楼号C3-4-201号房,面积95.25平方米,单价3838元/平方米,总价365570元。合同编号都是GF---2000---0171,声明作废。

赵浩宇2016年9月18日购买呼和浩特市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万锦花园项目·花语岸小区10号楼1单元301房,遗失万锦·花语岸地下车位认购书使用协议,声明作废。

云瑞彤,性别:女,出生日期:2010年12月19日10时00分,出生证编号:K 150031555,声明作废。

闫戈雅,性别:女,出生日期:2010年10月03日05时05分,出生证编号:K150131508,声明作废。

赛罕区光阴树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5MA13PNC58D)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特此声明。

赤峰市华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1949000796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敖汉旗新洲支行,账号:05261301040004349,声明作废。

本人徐寿义(身份证号150103193511301034)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明泽高层小区的购房款收据遗失。收据号:0000088,地址:百度高层1单元A-3九层,金额:10000元。收据号:0000625,地址:百度高层1单元A-9中东户,金额:20000元。收据号:0000993,地址:百度高层1单元九层中东户,金额:10000元。收据号:0000740,地址:百度高层A座1单元9层中东,金额:13118元。特此声明作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明泽遗留项目分户指挥部无关。

内蒙古鑫马鞍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C⁃ GWFR51E)将财务章和法人章遗失,声明作废。

准格尔旗蓝天街道阿岱沟村民委员会不慎将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乌兰小区分社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2053000337605,账号:8401601220000000001386,声明作废。

2025年7月15日

■注销公告

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民间乌兰牧骑艺术团(代码:52150525MJ2464051Y)经研究决议,拟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资产清算小组。请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5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逾期视为放弃,特此公告。

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民间乌兰牧骑艺术团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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