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旁冲出来一辆皮卡车,‘嘭’的一声就撞上来了……”驾驶人毕某某惊魂未定地向民警讲述着事故过程。
前不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审旗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乌审旗乌审召镇乌阿线一路口处,发生一起皮卡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右侧严重变形的皮卡车撞到路边围墙上,重型半挂牵引车则停在道路另一侧,车辆右前侧受损。民警检查发现,皮卡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儿,疑似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经检测,皮卡车驾驶人乔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1.5mg/100ml,属醉酒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毕某某的血检结果为0mg/100ml。
原来,当天皮卡车驾驶人乔某某酒后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欲从中央隔离带“开口”处横穿到马路对面,瞬间径直撞上了正常通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幸驾驶人乔某某只是受了轻伤。民警通过视频调查和现场取证进一步确认,乔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进出道路时未让已在道路内正常通行的车辆优先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毕某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酒后驾车会出现判断、控制能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邱瑢阿茹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