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众所周知,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但有的驾驶人竟在高速公路上放心地将车交给未成年的儿子驾驶。
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民警在S24兴巴高速579公里开展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停车后再次行驶,疑似有更换驾驶人的行为,民警迅速进行拦截检查。面对检查,该车驾驶位上的男孩神情格外紧张,但拒不承认换驾驶人的行为,后在民警多次告知周围有监控时,副驾驶座上的男子才主动交代了违法行为。原来,该男子高某才是车辆驾驶人。当日,高某带其儿子驾车出门,因长时间驾驶感到疲累,高某便在距离S24兴巴高速吉乡服务区45公里处将车辆交由儿子,让其“练练手”。而高某的儿子年仅15岁,尚未达到申领驾驶证的法定年龄,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大队对高某儿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高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