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酒后驾车是红线,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认为只是挪车没什么事,结果……日前,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凉城县大队接到史某报警,称其驾车时不慎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车。然而,当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后,却发现了更为严重的情况--报警人史某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涉嫌酒后驾驶。
为查明事故真相,民警立即调取了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视频清晰显示,史某驾驶机动车在挪车过程中多次与停放在附近的一辆汽车发生剐蹭、碰撞,并非报警时提及的电动车。经检测,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35mg/ 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史某的醉驾行为已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目前,相关部门已对史某的违法行为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非口号,而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底线。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郭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