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为规范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车辆交通秩序,净化运营市场,保障医疗转运安全高效,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自6月起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旗县区交管大队依据支队下发的救护车明细表,主动对接辖区卫健委,对各类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机构的救护车逐一排查,并通过交警综合应用平台对车辆状态、使用性质及检验有效期等信息进行了核查,目前已完成235辆救护性质车辆的排查。
整治中,各旗县区交管大队严格审核医疗机构和社会机构的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车辆资质,督促其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车辆纳入“120”院前或非院前急救网络规范管理,对违规运营车辆限期整改,重点清理非医疗机构名下无合法手续、违规使用“救护”标识的车辆,依法暂扣车辆、拆除违规标识并处罚责任人。
此外,各大队还建立了非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并联合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等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动态监管车辆信息,加强日常巡查与联合执法,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相关单位规范用车意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闫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