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总体规划(2013-2030)》合同约定,贵单位尚有部分规划服务尾款未予结清。现我单位郑重声明,请贵单位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速与我单位联系尾款支付事宜。若逾期未联系,将视为贵单位自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贵单位自行承担。2、内蒙古茂吉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根据《呼和浩特海拉尔大街315KVA变压器移位工程》合同约定,贵单位尚有部分工程尾款未予结清。现我单位郑重声明,请贵单位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材料与我单位联系尾款支付事宜。若逾期未联系并提供结算材料,将视为贵单位自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贵单位自行承担。3、呼和浩特市世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金川燃气管线迁改协议书》合同约定,贵单位有部分2021年金海路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的工程款未予结清。现我单位郑重声明,请贵单位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材料与我单位联系尾款支付事宜。若逾期未联系并提供结算材料,将视为贵单位自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贵单位自行承担。4、呼和浩特市慧敏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根据《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交通信号灯系统及相关设施迁改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贵单位尚有部分工程尾款未予结清。现我单位郑重声明,请贵单位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材料与我单位联系尾款支付事宜。若逾期未联系并提供结算材料,将视为贵单位自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贵单位自行承担。联系人:王晓捷高龙龙。联系电话:0471-8127933。地址: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镇阳光大街管委会新办公楼1号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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