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关于开展监狱系统长期挂账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将对本单位长期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根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长期挂账往来款经济鉴证报告》(内中烨专审字〔2025〕30号)经济鉴证,现将长期挂账应付账款清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各有关单位在本单位挂账的应付账款。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往来款项明细表》
二、受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请各债权人确认是否达到付款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装备财务保障科提供相关付款资料和手续办理核销应付账款事宜。对逾期未办理核销业务的,将根据经济鉴证报告意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销帐处理。对于往来款项需要协助查询的,请联系:0471-239902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