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全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工作“火焰蓝”护航草原那达慕我区两项知识产权地方标准8月起施行创新多元学习模式助力青年民警成长优化办事流程擦亮诚信名片兴安盟21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受聘上岗中国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再获多项殊荣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95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8-13

我区两项知识产权地方标准8月起施行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琪通讯员张梦月乔晨霞)记者近日从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悉,我区《专利预审质量管理规范》(DB15/T 4092-2025)《生物领域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文件撰写规范》(DB15/T 4091-2025)两项地方标准已于2025年8月10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两项地方标准由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起草,7月10日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其中,《专利预审质量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涵盖人员管理、预审流程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通过明确专利预审员资质要求、规范预审流程中的各个步骤以及建立严格的质量评价与改进机制,提升申请主体专利撰写质量,提高授权专利稳定性,确保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内蒙古专利预审工作提供清晰、统一的操作指南。

《生物领域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文件撰写规范》地方标准涵盖专利预审申请文件的基本要素,并对生物领域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专利代理委托书等关键部分作出具体规范要求,还对涉及遗传工程的发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生物材料保藏的情形作出具体细致的规定。通过规范相关文件的结构、内容及格式,切实完善生物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标准化流程,为生物领域相关单位提交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提供有力参考。

上述两项地方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流程,推动专利预审服务科学规范、公平高效,为创新主体规范申请文件撰写、明晰预审要求提供了明确指引,从而高效实现对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