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通讯员张梦月乔晨霞)记者近日从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悉,我区《专利预审质量管理规范》(DB15/T 4092-2025)《生物领域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文件撰写规范》(DB15/T 4091-2025)两项地方标准已于2025年8月10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两项地方标准由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起草,7月10日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其中,《专利预审质量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涵盖人员管理、预审流程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通过明确专利预审员资质要求、规范预审流程中的各个步骤以及建立严格的质量评价与改进机制,提升申请主体专利撰写质量,提高授权专利稳定性,确保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内蒙古专利预审工作提供清晰、统一的操作指南。
《生物领域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文件撰写规范》地方标准涵盖专利预审申请文件的基本要素,并对生物领域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专利代理委托书等关键部分作出具体规范要求,还对涉及遗传工程的发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生物材料保藏的情形作出具体细致的规定。通过规范相关文件的结构、内容及格式,切实完善生物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标准化流程,为生物领域相关单位提交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提供有力参考。
上述两项地方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流程,推动专利预审服务科学规范、公平高效,为创新主体规范申请文件撰写、明晰预审要求提供了明确指引,从而高效实现对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