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我区将分类、分批次对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调整。高速公路二支队喀喇沁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拟于2025年8月15日向社会发布关于喀喇沁大队针对辖区G45大广高速赤峰至承德段部分道路技术监控设备限速及区间点位进行调整变更,现将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限速点位及限速值调整
原G45大广高速承德至赤峰方向882公里处固定测速限速值为小型客车10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值为80公里/小时,现调整为小型客车限速值为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值为100公里/小时。
原G45大广高速赤峰至承德方向886公里+600米至941公里+100米区间测速,限速值为小型客车10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值为80公里/小时,现调整区间测速范围为909公里+800米至941公里+100米处,区间测速值不变;
原G45大广高速赤峰至承德方向886公里+600米处更改为固定测速,限速值调整为小型客车限速值为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值为100公里/小时。
二、上述路段实行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请广大驾驶人按照指示标志通行。
三、上述路段的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限速值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限速标志,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自2024年8月20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限速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喀喇沁大队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