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护公正以支持促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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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8-19

以监督护公正以支持促善治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以集中管辖赋能法治建设

本报记者郭星宇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自实施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权以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下简称行政庭)扛起司法重任,以集中管辖推动专业化审判,以司法担当护航区域法治建设。

近年来,该院行政庭始终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定位,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一方面依法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另一方面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精准把握司法审查尺度,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传递了司法温度,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因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该院行政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行政公益诉讼庭审观摩

依托府院联动  下好“先手棋”

为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转化为司法实践,九原区法院行政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化、定制化的法治保障。

从“告官不见官”到“关键少数”出庭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行政诉讼中长期存在的“告官不见官”问题,该院行政庭多措并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见效。通过常态化宣传引导、重点领域专项沟通,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100%。“负责人出庭不仅是‘坐上被告席’,更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行政庭庭长郭俊告诉记者,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重点加强对案件多发领域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其依法履职,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规范”。

从“个案审理”到“全程护航”,府院联动服务发展大局。该院行政庭将司法服务嵌入区域发展脉络,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三个前置”:风险防控前置。针对辖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群体性纠纷隐患,与党委、政府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提前介入研判,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预防矛盾激化;决策护航前置。针对重大改革措施、敏感事件处置等事项,主动参与法律论证,提出专业建议,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涉企服务前置。在涉企行政诉讼中开辟“绿色通道”,实现送达、庭审、判后答疑全流程提速,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事实审查、精准适用法律,要求市场主体明确权利义务边界。对行政处罚、行政协议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减少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从“单一审判”到“多元赋能”,司法服务融入基层治理。该院行政庭以司法审查为支点,推动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一方面,通过败诉案件反馈、定期联席会商,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标准;另一方面,在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件中,强化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引导,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公平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司法与行政的‘双向奔赴’。”郭俊告诉记者,下一步,九原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更多司法智慧。

化解行政争议  架起“连心桥”

为全方位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九原区法院根据“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成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该中心投入使用后,该院行政庭严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中心便捷、灵活、高效解决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在行政机关、法院和群众之间架起“互信”的桥梁,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实现了“共赢”。

郭俊说:“近年来,通过中心协调化解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涵盖行政协议、社会保险、行政征收等多个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案例一,宫某诉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及第三人包头市某医院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庭前,承办法官经过证据交换,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法院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并交换意见。经过不懈努力,被诉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行政行为,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后,原告撤诉。

案例二,张某某诉九原区某镇政府及第三人九原区某村民委员会一案。原告张某某承包的土地被镇政府用于滞洪,双方签订协议,之后因补偿问题发生纠纷。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居中调处缓冲作用,通过现场调查、组织座谈,抓住纠纷核心,促使双方针对补偿金额重新达成协议,最大程度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内蒙古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石拐区、包头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及第三人赵某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第三人赵某某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其用人单位内蒙古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为其投保工伤保险,赵某某面临无法获得救助的窘境。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劳动者在保留工作的前提下,将分批分期获得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制发司法建议治理“出良方”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在化解行政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郭俊告诉记者:“通过穿透式审理,可以发现行政案件背后的系统性问题,此时提出司法建议,可以避免‘一人多案’‘一事多诉’现象的发生。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证据不足、制度漏洞等问题,司法建议可以促使行政机关完善内部流程、完备制度建设,从根源上减少纠纷隐患,同时可以减少案件上诉率、再审率,有效降低司法资源消耗。”

近日,该院行政庭在审理一起涉及赵北长城后坝障城遗址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以有力的司法建议举措推动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案件审理期间,经过专业勘察和深入调研,承办法官了解到,因长期受冲沟侵蚀影响,城墙部分墙体出现裂缝,存在大面积塌陷的重大风险。若不及时处置,不仅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文化遗产损失,更可能危及周边群众安全。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好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行政庭向文旅局发出司法建议,明确指出遗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具体的防护建议和整改要求。

文旅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组织专业团队对赵北长城后坝障城遗址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目前,遗址风险隐患已得到有效控制,遗址周边的冲沟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次司法建议的发出和落实,不仅展现了法院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责任担当,也为行政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该院通过“穿透式审理+精准司法建议”的模式,将个案裁判与类案治理相结合,在个案纠错的同时推动系统整改,实现了司法监督与行政自我纠错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九原区法院行政庭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司法建议采纳率达100%,平均整改回函周期缩短至15天,既有效降低了“一人多案”“一事多诉”的重复诉讼风险,又从源头预防了行政争议的发生。

下一步,九原区法院行政庭将继续深化司法建议机制,拓展其在民生保障、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应用,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社会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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