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树标杆以评促学助成长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多维度推进犯罪预防工作共执“司法笔”同绘“草原绿”情法交融化干戈  分期还款续情谊智引“类案”破僵局  情法交融解“房忧”宣传防范虚假诉讼  助推社会诚信建设法治宣传掀热潮集中普法“零距离”“法治夜市”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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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7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8-27

智引“类案”破僵局 情法交融解“房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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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患病当事人及时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原告杨某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工程款抵扣的方式购买了鄂托克旗蒙西镇某小区底商一套。但交房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协助杨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存在设施缺失问题,严重影响使用。此后不久,杨某被确诊癌症,急需资金治疗,故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受理案件后,法院调解员迅速从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类案、厘清思路,同时,核实购房凭证及房屋现状,确认开发商违约事实,调取杨某医疗证明,掌握其紧急经济需求。法官经多次沟通,向企业负责人释明法律规定及违约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杨某全部购房款36万元。

该案通过高效调解实质化解了双方纠纷,切实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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