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患病当事人及时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原告杨某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工程款抵扣的方式购买了鄂托克旗蒙西镇某小区底商一套。但交房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协助杨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存在设施缺失问题,严重影响使用。此后不久,杨某被确诊癌症,急需资金治疗,故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受理案件后,法院调解员迅速从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类案、厘清思路,同时,核实购房凭证及房屋现状,确认开发商违约事实,调取杨某医疗证明,掌握其紧急经济需求。法官经多次沟通,向企业负责人释明法律规定及违约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杨某全部购房款36万元。
该案通过高效调解实质化解了双方纠纷,切实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