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一手托着“民”,一手连着“官”。矛盾纠纷化解公正与否,事关法治政府建设,更关乎百姓切身利益。近年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推昆都仑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作为包头市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法院之一,昆都仑区法院受理了全市50%以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行政案件130件,审结104件,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15%,调撤率同比上升10.5%,行政案件上诉率下降至60.26%。
注重前端化解减少案件增量
“按照政府的改造要求,违法加装户外栏杆的需要进行处理。”“我们住在一楼,装护栏是为了安全,即便是拆除,街道办事处也应该向我们告知,不能说拆就拆啊!”这是街道办事处与小区居民在调解过程中各自的陈述。
昆都仑区法院先后收到3起因拆除窗外加装护栏引发纠纷的案件,但涉及拆除窗外违规加装护栏的同类型纠纷可能还有很多。为有效稳妥化解矛盾纠纷,昆都仑区法院经过研判,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前端协调。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行政机关从当事人生活所需的角度拿出协调方案,经过法官、调解员释法明理,当事人知晓了未经批准加设护栏的安全风险和违法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共识,3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同时还避免了后续大量同类案件进入诉讼环节。
一直以来,昆都仑区法院聚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联合昆都仑区司法局,在昆都仑区综治中心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选聘18名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参与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并积极完善行政争议案件诉前、诉中协调化解机制,实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由综治中心“吹哨”,调解员、化解专家共同“预警”“灭火”的效果。
坚持以民为本实质化解争议
“法官,我从受工伤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一直没有拿到补偿款,病也看不起。因为工伤导致腰部受伤,无法工作,生活也很困难,希望通过调解,尽快帮我解决一下。”一起工伤认定案件的第三人向法官说道。
这是一起原告某公司诉某人社局及第三人的工伤保险资格或待遇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初核阅卷,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开始对案件进行调解。该案被告人社部门表示,作出的工伤认定没有问题,企业与受伤人员主要的争议就是工伤赔偿数额,劳动仲裁部门对此也进行了多次协调。
在征得人社部门、原告企业、工伤人员三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法官启动了“法院+仲裁院”联合化解机制,邀请劳动仲裁院共同调解该案。经过法官、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多轮释法说理,第三人同意降低赔偿金额,原告承诺一次性给付工伤赔偿并撤诉。
自2024年起,昆都仑区法院联合昆都仑区人社局建立了“法院+仲裁”联动机制,针对工伤保险资格或待遇认定、工伤赔偿等案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该类案件协调化解率达50%。
创新审判理念推动质效提升
“原告涉嫌损害公私财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及涉嫌伤害他人的逻辑性及连贯性庭审中均可见,第三人在制止过程中造成原告受伤属于正当防卫。在作出案涉决定时,公安机关本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当事人发生的纠纷进行化解,争取案结事了,并非机械、僵化地处罚当事人。”在一起行政处罚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地发表意见。经过双方辩论,原告也意识到自己在解决邻里矛盾纠纷时缺乏理性,愿意化干戈为玉帛,与第三人针对实质的赔偿问题达成和解意见,并且撤回起诉。
近年来,昆都仑区法院依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定期发布行政机关应诉通报,在庭审程序中专门设置行政负责人发表意见环节,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声出彩”。截至目前,昆都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坚,持则可圆。昆都仑区法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行政审判职能,以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不断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为昆都仑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何培阳武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