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流图讯为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始终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举措,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紧抓“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该院构建“3+X”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12350”廉政管理工作品牌效应,以《“3+X”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管理体系工作手册》为参考,推行个人自查、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政治部监督的闭环管理模式,深入排查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以工作流程为线,从职责权限入手,认真排查各环节、各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节点,坚决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监督有力。 (王力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