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两部门推进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赤峰知名商标品牌评定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实施生娃养娃这些真金白银的政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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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7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9-05

我区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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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欣)9月4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悉,《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逐步免除全区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进一步巩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进一步健全自治区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目前,秋季学期已经开始,自治区教育厅对各地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已作出前期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这里所说的“学前一年”,即通常所说的幼儿园大班。对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实际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高于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的,幼儿园可以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差额部分。

关于免保育教育费的标准,《实施方案》明确,按照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参照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执行。

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全区所有幼儿园的学前一年适龄在园儿童。预计今年秋季学期,我区约有16.4万名大班适龄儿童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对于已经实施了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的地区,《实施方案》明确,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国家政策的,可继续执行,同时要求这些地区要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政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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