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贷款客户未按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期偿还贷款本息,经债权人多次催收未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予以公告。一、请本公告所示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银行联系,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利息、罚息计算至债务实际履行之日。
二、债权人保留采取更多法律救济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债务人承担。
联系电话:0478-89068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