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贝能智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霍建宇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5]第384号),在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在开庭当日,你单位未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本委予以缺席审理,并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仲裁裁决书》(呼赛劳仲字[2025]第384号),裁决你单位支付霍建宇2024年9月8日至11月8日期间欠付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共计壹万贰仟伍佰元(12500元),为霍建宇补交2024年9月8日至11月14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移交手续。该裁决作出后,本委再次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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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刘世杰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5]第387号),在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在开庭当日,你单位未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本委予以缺席审理,并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仲裁裁决书》(呼赛劳仲字[2025]第387号),裁决你单位支付刘世杰2024年6月8日至11月8日期间欠付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共计壹万柒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17666.67元),为刘世杰补交2024年6月8日至11月14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移交手续。该裁决作出后,本委再次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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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那长明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5]第388号),在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在开庭当日,你单位未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本委予以缺席审理,并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仲裁裁决书》(呼赛劳仲字[2025]第388号),裁决你单位支付那长明2024年6月8日至11月8日期间欠付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共计壹万玖仟元(19000元),为那长明补交2024年6月8日至11月14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移交手续。该裁决作出后,本委再次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