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清查消除安全隐患入山采秋保平安  安全宣传筑防线禁毒宣传进校园  护航青春伴成长深化行刑正向衔接  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开展秋季防火巡查织密森林“防火网”法纪教育筑牢底线规范指引护航新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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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7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9-11

深化行刑正向衔接 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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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山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聚焦行刑衔接难点,以机制创新、标准细化、协同强化为着力点,深化落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持续推动行刑正向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为解决“线索流失”问题,该院推动建立“双移送+备案”机制,联合乌拉特前旗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卫健委等12家执法部门召开行刑正向衔接工作推进会,共同会签了《乌拉特前旗关于加强行刑正向衔接协同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后,应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同步抄送检察院备案;公安机关收到案件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是否立案,未立案的需说明理由并推送检察院等内容。

针对不同行业领域违法犯罪认定标准差异大的问题,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民政等6部门,编制了《行刑衔接常见罪名证据标准指引》,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细化了证据要求。如对于“虐老欺老”行为,明确了“虐待行为”的认定需结合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医疗鉴定等3类以上证据;在“诈骗老年人财物”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可通过“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6种情形综合判断。

针对各部门“工作方向不明、协同配合乏力”问题,乌拉特前旗检察院积极推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罪线索后,应第一时间与刑检部门沟通,便于刑检部门提前介入展开研判,为后续监督工作争取主动。

此外,为破解“内部协作不畅”难题,该院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会,由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部门共同参加,学习近期出台的相关意见和做法,剖析办案问题、研讨案件移送、立案监督等实务问题,进一步凝聚共识、优化协作,推动行刑衔接工作从“接住”向“接好”转变。

(祁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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