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吉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六合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7月29日,李某因喉咙不适到某村卫生室就诊,诊断为喉水肿,李某于11时左右在该卫生室输完液后回家,12时左右出现脸部发紫、喘不上气等症状,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7月30日,李某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办案民警依法开展询问取证工作,并委托哈尔滨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2024年8月27日,哈尔滨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李某在患有会厌脓肿、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III级)的基础上,脓肿压迫会厌堵塞呼吸道,进而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之后,李某家属与某村卫生室交涉未果后,诉至六合法庭。
审理过程中,原告方申请该院委托吉林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方对李某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后果的因果关系、参与度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某卫生室对被鉴定人李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的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李某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方的过错参与度系同等原因。
看到鉴定结果后,原告方坚持按鉴定结果追责,被告则认为自己尽到了义务,不应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分歧悬殊,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僵持局面,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释法模式,针对被告对鉴定结论存有的疑虑,通过不断释法明理、逐条解读鉴定依据等方式消除信息差。同时,引导被告换位思考,理解事故给原告家庭造成的伤害。经过法官耐心沟通交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48万元。 (刘塔娜)